今天上午,为期 2 年的《锦绣未央》侵权首案在朝阳宣判。被告周静侵权成立,法院判令周静立即停止对小说《锦绣未央》的复制、发行及网络,赔偿沈文文经济损失 12 万元及合理支出1. 65 万元。 法院认定周静小说《锦绣未央》中有 116 处语句及 2 处情节与沈文文的自创小说《身历六帝宠不衰》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,涉及字数近 3 万字,已构成对沈文文享有的复制权、刘萌萌的老公发行权和信息网络权的侵害。 据了解,小说《锦绣未央》又名《庶女有毒》,由周静所写,并自 2012 年 6 月起陆续对外发表,小说发表后质疑涉嫌抄袭的声音也从未停止。有数据显示,该书涉嫌抄袭 200 余本小说,在所有 294 章的内容中只有 9 章未抄袭。2017年,《锦绣未央》还获得了天津市作家协会颁发的年度抄袭作品“白”。 |